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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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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会长

张文康 各位专家、同志们: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贯彻实施好《条例》,依法做好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处理,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条例》实施以后,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这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各地的医学会已经开展了相关的筹备工作。今天,中华医学会向第一批专家库成员颁发了聘书,为贯彻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迈出了重要一步。下面,我就贯彻实施《条例》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为了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条例》。贯彻、实施《条例》是卫生系统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卫生法制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促进医学科学发展、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医患沟通、理顺医患关系、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也将为正在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才能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客观、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争议,还关系到改进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医疗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疗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关键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有“三严”(严格、严密、严谨)的作风对待质量管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全面科学的调查分析,正确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相关信息的交流,不断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使医疗服务更加安全,医患双方都更加满意,医疗事业得到发展。

《条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

公开是公正的保障,公正是公平的基础。公开适用法律,公开鉴定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证据内容,医疗事故的处理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平要体现在医患双方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地位的平等,任何一方都不能享有特权。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要依法予以赔偿,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处理;患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允许采取不恰当的、甚至违法的措施。公平还体现在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享有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履行治疗措施的权利,同时要承担保障医疗安全的义务,患者有接受治疗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就医制度、维护诊疗秩序的义务。

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做到及时、便民,要在工作制度上和程序上实实在在体现方便医患双方、提高工作效率,把工作做实做细。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有关《条例》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

首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要组织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医学会工作人员和专家库成员学习《条例》和配套文件,学习卫生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学习过程是个提高认识的过程,是对照目前现状进一步改进工作、规范工作的过程。我建议要认真学习原文,要读“真经”,把政策掌握准。

第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相对稳定地从事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工作。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为保证9月1日以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尚未成立医学会的地区,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协助组建医学会,按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要帮助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收费立项和启动经费;督促医学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

三、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尊重病人、关爱病人、照顾病人、方便病人,要把提高病人安全、保障医疗质量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服务系统的设计、组织和运转管理方面将病人安全和质量管理作为核心要素,并认真部署和实施。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对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我特别要强调的是要加强医患沟通,要增加互相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医护人员要主动改进工作,和病人、病人家属多沟通、多交流,医院也要经常举行“工休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患者意见和建议,与患者增加联系。医患双方增加理解和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宝贵的。各医疗机构要拟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确保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机构对医学会建立专家库要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鼓励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进入专家库,为专家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供方便。

四、医学会要充分认识承担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做好鉴定组织工作

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关键点之一。医学会组织这项工作,充分发挥各学科(包括法医)专家的作用,保证鉴定的科学、客观、公正。

由医学会独立组织鉴定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医学会的信任,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医学会的厚望。医学会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准备,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办公地点,建立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建专家库,对专家库候选人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库学习《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专家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既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学术知识,又能熟练掌握、准确应用相关法律知识,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顺利实施,提高鉴定的社会认可程度。

医学会承担这项工作,对医学会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应该看到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的良好机遇,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树立学术团体在学术领域中的权威,树立科学、公正的社会形象都有积极的影响。医学会要尽快熟悉并掌握情况,严格依法办事,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工作。

各位专家,通过推荐和资质的严格审核你们成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专家,这既是社会对您学术成就的肯定,也相应地承担着社会所寄托的期望和责任,同志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正确认识自己担负的职责,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医学科学高度负责的精神,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技术鉴定的工作。

各位专家、同志们,实施贯彻《条例》时间紧迫,任务很重。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还需要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医疗体制的改革,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改进医疗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树立医疗行业良好的新形象,推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