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访问 | 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tr2706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浏览次数:
字号:
+-14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对象: 1.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2.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通过规范化培训,要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培训现状: 1.我院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为北京市首批认证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收来自全北京市的住院医师进入基地培训。 2.至2004年4月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有120名,专业分布情况如下:

专业

内科

第五年(4人); 第四年(1人);第三年(2人);第二年(2人);第一年(2人) 外科:

第五年(10人);第四年(2人);第三年(2人); 妇产科:第五年(1人); 第四年(1人); 儿科

第五年(1人); 第四年(1人); 眼科

第五年(14人);第四年(7人); 耳鼻咽喉科:第五年(5人);第四年(2人);第三年(1人);第二年(1人);第一年(3人) 神经内科:第五年(2人);第四年(1人); 口腔科:第五年(5人);第四年(1人); 急诊科:第五年(3人);第四年(2人);第三年(1人);第二年(3人); 药剂科:第五年(1人); ICU:

第五年(2人); 干保科:第五年(2人);第四年(1人);

第二年(1人); 麻醉科:第五年(3人);第四年(2人);第三年(1人); 影像科:第五年(3人);第四年(3人);第三年(1人);第二年(1人);第一年(2人) 病理科

第四年(2人);第三年(1人); 心血管科:

第四年(6人);第三年(2人);第二年(3人); 皮肤科:

第四年(1人); 心理科:

第四年(1人); 神经外科

第二年(1人); 合计:第五年(56人);第四年(34人);第三年(11人);第二年(12人);第一年(7人) 主要管理规章制度 1、《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卫生部) 2、《北京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 3、《北京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学分管理细则》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办法管理办法(试行)》 5、《北京同仁医院住院医师培训须知》 6、《北京同仁医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教育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