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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专家参与全国儿童保健技术规范修订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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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专家参与全国儿童保健技术规范修订

为了贯彻落实《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2010年4月14-15日,卫生部妇社司儿童处组织召开了全国儿童保健技术规范研讨会。卫生部妇社司张德英副巡视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儿科和儿童保健专家等26人参加了会议。我院耳研所黄丽辉教授和眼科中心眼肌专科焦永红副主任分别代表听力保健和视力保健代表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强调将五官保健纳入全国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近年来,我国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新生儿及儿童听觉保健高度重视,2004年12月,国家卫生部首次正式将“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纳入《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09年2月,卫生部重新颁布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不仅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且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启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强调不具备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听力筛查。目前,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开展。这次技术规范的修订,将进一步促进0-6岁儿童听觉保健工作的开展。

儿童期是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我国目前眼科工作者和儿童保健工作者开展的儿童视力检查和弱视筛查大多从3岁儿童开始,婴幼儿的视力检查和弱视筛查工作基本空白。广泛开展0-3岁的视力筛查工作并建立严格的随访体系,即在所有健康随访过程中进行与儿童年龄相应的眼部和视力评估迫在眉睫。因此,本次技术规范修订,主要围绕在0-6岁儿童的视力筛查标准的重新制订,强调综合评价形成弱视的危险因素,而非视力单一因素;注重视力发育规律,正确考虑年龄因素影响。新技术规范的推广和采用,对儿童视力保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便建立完善的弱视筛查和随访体系起到促进作用。

眼科/焦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