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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眼科诊断与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
(本报讯 眼科 甄毅)2014年11月17日,经科技部组织专家现场检查评估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委员会综合评议,我院的国家眼科诊断与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通过验收。科技部下发《关于2014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339号)予以正式命名。
工程中心由科技部于2011年批准建设,筹建期为三年。在医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工程中心在筹建期内建立了由管理部门、研发部门、业务部门等组成的运行机构。新建4600平米研发实验基地,建立了光信息成像、远程医疗、眼用植入物、眼部药物、眼微创治疗器械、光学镜片精密加工六个实验室,新增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37台套。形成了适宜化眼病筛查设备及智能诊断、眼内植入材料及器械、眼部光信息成像设备、青少年近视防控设备四个研发方向。
2013年底工程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后向科技部提出验收申请。2014年8月5日,科技部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到工程中心进行现场验收,工程中心全体员工在我院党委书记王宁利的带领下,严格按照预期目标梳理检查。随后,工程中心参加科技部组织的综合验收答辩,经验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最后通过验收并获正式命名。评审专家组建议将中心名称由“国家眼科诊断与治疗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改为“国家眼科诊断与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工程中心的研究范围由眼科设备扩展至眼科设备、器械、药品、远程医疗等整个眼科诊疗领域,该项建议已获得科技部的同意。
此次验收的通过意味着工程研究中心正式进入国家级科技战略部署系列,我院也成为全国唯一具有此项殊荣的医疗机构,医院将在科研立项、人才引进等方面获得国家一系列倾斜优惠政策。国家级工程中心的建立使得我院成为国内眼科诊疗技术领域设备研发、人才培养、技术咨询和国际交流合作的平台,为我院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为保持医院相关学科优势地位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