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北京同仁医院医责险项目遴选公告
我院按照北京市卫健委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卫医(2016)162号”文件要求,为我院医护技人员投保医责险。现邀请入围北京市卫健委医责险名录的6家保险公司参与我院该项目遴选。
一、我院概况及相关需求:
相关情况 | 人数 | 备注 |
医责险上险人数 | 约1773 | 包含3名多点执业人员 |
门急诊人数 | 2877706 | |
总手术数 | 79499 | |
日间手术数 | 40327 | |
出院人次 | 107966 |
备注:工作量数据来源于统计室
方案 | 理赔项目 | 预算(万) |
1 | 20万,无死赔 | < 260 |
2 | 30万,含死赔 | < 430 |
3 | 20万,无死赔+医师险(保20万) | < 300 |
根据我院情况,建议选择方案3为我院医责险上险方案
二、 参选保险公司资格条件及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选人须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北京保监局2016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16)162号中所列出的保险机构范围内。
6、 近三年内未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参选人应设置并成立专门的部门承担医疗责任险保险业务,成立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均应具备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承保或理赔经验不少于5年。
8、 参选人须承担本院近三年以来的未报案、未结案、未索赔的医疗事故争议赔偿款。
三、 参选报名材料(加盖公司红章)
1、营业执照;
2、北京市卫健委医责险入围单位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签字);
4、近三年无经营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函及“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
7、2017年至今北京地区同类服务用户清单和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同级别医院优先参考,复印件计入评分);
8、项目人员团队配备合理,针对我院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安排、项目人员配备及主要人员的从业时间;
9、提供优惠的保险费率及可行的增值服务;
10、证明公司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参选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5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递交到北京同仁医院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遴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西区行政楼409 采购中心
唐雅楠 丁嘉鹏 010-5826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