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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分会经费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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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分会经费使用说明 1、为促进分会开展活动,2004年工会下拨春节活动费每人30元,岗位练兵专项经费每人30元,分会日常活动经费每人40元,以第一季度交纳会费人数为准。 2、分会经费虽按人均拨给,但必须用于组织活动,不能只购物下发,更不能将此经费作为人均数额分到班组。 3、年初,分会要对全年活动经费的使用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支出,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4、使用经费程序和要求:确定分会活动内容——院工会确认活动后——填写支票单(分会主席签字、院工会签字)——到工会会计处领取支票——使用支票开发票(写清活动内容、物品名称、单价和数量)——发票背面分会主席在验收人处签字,分会经办人在经手人处签字(分会经费支出必须两人经手)——院工会签字报销。 5、使用现金不得超过300元,现金报销时间每月1—5日。 6、发票不写清物品名称、单价和数量的不予以报销;发票签章手续不全(无日期、无开票人姓名)不予以报销;发票开礼品项目也不予以报销。 7、分会经费使用请填写此表,并持此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