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申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护士进修制度
1、 进修护士必须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注册护士资格、从事相关科室临床护理工作两年及以上,综合素质高、热爱护理专业。
2、 申请进修的外院护士由送选单位填写北京同仁医院护士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我院护理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北京同仁医院西区行政楼405,联系电话:58265730),经护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接收,以收到我院纸质版进修通知为准。
3、 进修护士持我院护理部发放的进修通知、选送单位介绍信、本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进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到护理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取消进修资格。
4、 进修费用:3个月1500元;6个月1800元;3个月以下按参观收费,80元/天。
5、 进修护士报到后缴纳进修费用,持护理部开具的进修通知单到保卫处、白衣交换站、职工食堂办理相应手续后,进入进修科室报到进修。
6、 进修护士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公物。如有违章,按规定处罚。
7、 进修护士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期间不安排休假,请病假依照医院请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假条交至护理部备案,原则上不准事假。如有特殊原因由本人所在医院出具准假证明,并交至护理部审核。
8、 进修期间进修护士按照科室安排的进修计划进行学习,中途不得更改进修计划。
9、 进修护士由进修科室护士长指定专人带教,在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工作。
10、 进修结束前一周,进修护士填写北京同仁医院进修护士鉴定表(详见医院内网-护理部-下载中心),科室带教教师和护士长对其进行理论、技能考核、综合考评并填写进修鉴定,由护士长、科护士长签字后交至护理部审核。
11、 进修结束时进修护士到护理部办理进修结业离院手续,进修期满3个月及以上,考核合格发放进修结业证书。
12、 进修期间个人原因,违反医院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进修科室提出不再接受进修的,护理部通知本人和选送单位后,提前办理终止进修手续,退回原单位。
2016年修订